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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万里学院国际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团章程

  第一章 总则  
  第一条:“万里学院国际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团”是院团委直接领导下的我院学生群众组
        织。

第二条:本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,按自身特点开展会务活动。
  第二章 目的
  第一条:贯彻落实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精神。

第二条:提高广大学生的艺术修养和我院学生的整体艺术水平。

第三条:为学院有关大型活动提供高质量艺术节目和艺术骨干。

第四条:丰富我院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。
  第三章 组团方式
  第一条:本团由院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负责牵头创建,特邀学生会文娱部协助。

第二条:本团在我院教职工中聘请业务指导老师市内外聘请专业指导老师。
  第四章 组织机构
  第一条:本团设团长一名,副团长一名,下暂设合唱队、舞蹈队、健美操队、国旗队等四个专
        业队,以后根据需要和条件可增设有关专业队。

第二条:本团副团长由学生会文娱部负责人担任。

第三条:各专业队分别聘请指导老师负责相应专业队的专业训练。

第四条:各专业队设队长,分别由学生担任,协助艺术团团长及指导老师对各专业队的日常管
        理和训练。
  第五章 管理方式
  第一条:本团由团长负责管理本团全部事务,副团长协助管理。

第二条:各队长协助团长、副团长管理各队的日常事务与专业训练工作。

第三条:各队要定时、定期开展训练和活动,并定期向团务会汇报活动开展的计划及总结。

第四条:本团对团员实行动态管理,对不守纪律,不服管理的队员可采取相应措施(管理办法
        各队自定)。

第五条:本团每学期须进行一次成果汇报表演,同时积极参加学院有关活动。
  第六章 附则
  本章程自二零零七年三月十日起生效;解释权归组织机构。本团所有团员应遵守本章程。
学院地址:宁波市镇海渔基路 238号 邮编:315221 E-mail:wanlijingmao@zwu.edu.cn
电话:0574-86306007 86306088 传真:0574-86306098